区人民检察院: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洋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青原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青原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捕、诉、监、防、教”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防并举”的办案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与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积极努力。
会议认为,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部门联动不够到位、宣传教育创新不够、未检职能发挥不够全面等不足和问题。为切实做好今后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会议审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评价机制,出台更加具体、更具刚性的制度和规范。积极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支持,联合区法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分析和协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横向沟通,优化整合资源,更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整体合力,对社会关注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要及时整治打击。要加强家长培训指导,强化家庭教育与家庭保护功能,树立家长正确的育人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纠正其思想偏差。要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建设,持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挥社会团体、司法社工等方方面面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帮扶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强大工作合力。区财政要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投入,将其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各部门、各对象的法律职责、法律义务,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等各方责任,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在基础教育中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宣传作用,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危害、网络犯罪、“校园贷”等热点问题,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在持续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同时,做好非在校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共建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校园环境。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实效。突出重点保护,彰显司法关怀,全面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政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向内挖潜,加强未检专业人员配备,进一步深化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以推进新时代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力度,积极打造细致化、专业化、系统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产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主要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宣传、教育、帮教、挽救等措施,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同时加快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救助等工作开展的进程。要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通过法律监督来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国家干预,确保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社会监护得到有效落实;同时,通过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监督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切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牢、抓实、抓到位,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