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原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2月21日在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志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8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
2018年1月,青原区正式获评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青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进一步打造“美丽中国”青原样板的有力鞭策。2018年以来,站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这个新起点上,全区上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主动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围绕青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补短板、强动力,扬特色、增优势,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水平实现了新提升。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2.6%,改善幅度居全市首位。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减排、节能降耗指标全面完成。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长65.7%。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等森林资源呈现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6.6%,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提升至47.3%,湿地保护率54.2%。绿色经济加快发展,规上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7%,增幅居全市首位,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同比提高11.7%,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5%,“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逐年增加。制度创新成效明显,生态法治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保责任规定等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依托机构改革优化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国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修复、城乡污染治理等职责进一步理顺,统筹设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抓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95.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1.4%,对红线内范围按照禁建区进行严格管理。编制完成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统一合并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子项目。建立了区乡村三级环境网格化管理体制,生态环境监管更加有力。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河(库、湖)长制、林长制为主体的全域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完善,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机制,在中心城区选定了3个区域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全面推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率先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收集治理全覆盖。出台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智慧治水模式等工作机制,开启了“河长治”生态管理新模式,水污染防治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建立健全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预警管控、企业排污在线监控、环保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等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坚持“零容忍”。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指挥棒”作用,全区重点目标管理考评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考核权重较上年增加17%,环保考评“一票否决”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和市对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全力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意见等,全市对县(市、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率先在青原区试行,并完成了富滩、东固2个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试点,算清了“绿色政绩”。充分发挥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颁布实施的《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条例。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检察机关年度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8件10人。
(二)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扎实推进攻坚行动。一是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深入开展了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考核奖惩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建立了空气污染防治巡查队、突击队不间断巡查和大气污染预警警报微信群实时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全年PM2.5同比下降19.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市前列。二是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不断加大对工矿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市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整治力度,企业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和后台检测系统联网运行,在8家行业重点企业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按期完成了中心城区2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区污水处理率达75%、垃圾处理率达87%,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围绕建设赣江最美岸线,清理沿岸固体废弃物100余万吨,拆除非法采砂场18家,关闭到期砂场15家,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起,刑事拘留非法采砂人员7人,在全市率先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和砂厂搅拌区一体化建设。三是净土保卫战全面启动。巩固禁养区生猪退养成果,全面关停了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217家和可养区、限养区内环保不达标生猪养殖场21家,关停区生态修复有序启动。狠抓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富滩工业园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高度重视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环保督察反馈的141个问题办结销号112个,99件环境投诉案件全部办结。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找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漏洞和短板,不断修复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富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园区监控系统等投入使用,切实提升了环境安全感。
(三)全面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巩固提升生态优势。以实施生态工程项目为抓手,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一是推动生态项目全域覆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城市双修”“三改三通三进”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生态建设和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城市双修”十大专项行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项目11个、城市功能修补项目36个,对城镇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山体修复等进行全面提升。采取EPC模式,对全区总长约100公里的国省道沿线和河流沿线纵深2公里范围实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环境整治和沿线生态修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态提升系统工程,其中污水处理项目122处、公厕建设项目64座,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精准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切实落实林地用途“一张图”管制,新增造林面积0.75万亩,签订天然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停伐和管护协议面积24.51万亩,完成关停矿场植被恢复面积438亩,分期对21.55千米赣江青原段沿岸的荒滩、荒地及低洼地块进行增绿补绿、彩化美化,打造了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的生态景观屏障。三是创新智慧河长流域治理模式。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水环境治理新模式,升级“河长制”为“河长治”,创建了“河长+APP”“河长+警长”“河长+检察”等生态管理新模式,建设互联共享的覆盖区、镇、村三级的智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在全市率先启动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富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先行试点“五个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综合治理河道50多公里,“醉美富水风光带”逐步成型。四是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示范。紧扣“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全面完成了114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青东公路美丽乡村示范带、四大精品片区建设扎实推进。
(四)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效益转化。坚持发展绿色产业,促进产业绿色化,充分挖掘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一是着力培育绿色产业。将“一区四园”一体化改革作为绿色发展、提质扩量的重大机遇,明确了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产业定位,借力“国家级开发区”金字招牌,加速引进投资体量大、绿色化程度高的产业链中高端项目,推动绿色产业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新突破,中环汽车港有望成为全省二手车综合体示范样板,物流、商贸、文化、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良好态势,梅林工业园退园还城稳步推进,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1%以上,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7.5%。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家和4家,总量居全市首位。同时,不断做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量规模,新申报“三品一标”14个,目前拥有认证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农产品21个,东固山牌井冈蜜柚、井冈绿宝茶油等一批品牌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超3000万元,生态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二是大力发展低碳旅游。借助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契机,积极实施“旅游+”发展模式,将生态建设与景区建设、文化记忆充分融合,完成了青原山、东固景区生态游步道、绿道建设和青原山禅溪治理工程,青原山景区被评为全省首批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快速成型了夜渼陂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推出了“醇美乡愁行”等6条生态旅游线路和庐陵文化旅游节、桃花节、荷花节、禅修营等活动,青原区智慧景区“云导游”系统上线试运行,白云湖生态康养度假区、青龙洲野趣乐园、青原山阳明心学院、蝶舞蜂飞主题乐园等一批优质生态旅游项目先后落地并快速推进,游客人数实现了25%以上增长。三是全力推动绿色共享。争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055万元,带动了城镇污水、山体修复等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项目实施;推进生态扶贫,完善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制度,发放乡村护林员工资约72万元;建成光伏扶贫项目总装机3250千瓦,受益贫困村25个;农旅联社改革试点初见成效,联社成员合作社壮大至31家,建成了农旅联社生态农产品体验中心,带动发展休闲农庄42家、休闲采摘园61家,衍生农旅服务从业人员600余人。
(五)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构筑共建共享格局。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生态红利”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纳入干部轮训和党校培训内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400余人参训,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突出从生态旅游全视角、智慧河长制新模式、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全覆盖、自然资源审计新尝试、城市“双修”大力度等方面,多方位推出生态青原建设特色亮点,我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做法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富水河流域治理列为省生态文明馆拟展示内容,《井冈山报》生态文明周刊于12月12日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版宣传,突出展示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二是注重生态建设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示范试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拉动作用,全力争取各层面的政策、资源、品牌支持,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升级。在推动区级层面建设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同时,我区又被列为全省1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之一。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品牌示范效应,把青原山景区和东固景区分别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螺滩水库、青原禅溪入选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以及评选的5个国家级生态镇村、14个省级生态镇村、6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十佳休闲农庄等生态效应发挥到最佳、影响到最广。三是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全面开展以机关、学校、社区、家庭绿色文化为重点绿色行动,我区90%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创建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学校2所。绿色殡葬改革效果明显,火化率持续上升,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三禁”目标基本实现。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推进不平衡,部分指标在全市排位靠后,环境状况改善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仍存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标准不高、受损山体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不及时、垃圾分类工作进展较慢等现象。三是力量支撑不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信息与技术支撑体系还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健全。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聚焦短板、精准施策,积极推动解决。
二、关于2019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冲刺之年。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及省市配套文件确定的战略定位、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持续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奋力谱写美丽“四新”青原建设的“绿色篇章”。
2019年的具体工作目标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环境整治市场化服务、智慧河长制管理模式、污水垃圾全域治理等领域形成一批有实效、可推广的改革成果。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中有升,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高于国家Ⅱ类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稳定在100%和87%以上。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提升,新增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和载体,单位GDP能耗再下降4%,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再下降1.5%,万元GDP水耗再下降5%以上。
围绕实现年度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创新管理强化生态责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构建具有青原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属事、属地”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各项生态文明条例、法规,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对标省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与绿色发展评价体系,针对排位靠后的重要指标,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在全省绿色发展评价中总体位次前移。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治理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三线一单”编制并推动严格执行。
(二)以工程措施修复生态短板。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等标志性战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全覆盖。以项目建设为引领,继续推进“城市双修”工程、棚户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智慧河长制平台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城乡雨污管网、垃圾收集处理、赣江最美岸线建设、湿地保护修复、废弃矿山复绿、裸露山体修复、高速路两侧山体“三化”建设等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积极对接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谋划、储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补短板重点工程,不断加强全区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
(三)以市场手段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大健康等生态资源利用型产业,切实发挥生态效益。着力推动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大力发展和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积极引进市场主体参与景区建设开发运营,加快推进白云湖匠心谷建设,推动青原区国际研学综合体项目落地,加强旅游营销,着力在节庆营销、研学旅行、生态康养、乡村民宿上形成品牌,最大化实现生态价值。
(四)以试点示范推出生态特色。积极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活动,争创一批示范基地、低碳景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生态文明示范、低碳示范点。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我区生态旅游和农旅联社、智慧河长流域管理、农村全域污水收集示范、赣江最美岸线生态建设等项目经验成果,进行梳理、培育、推广、总结和宣传,力争更多的体现青原特色亮点的改革制度成果纳入省市生态文明地方特色改革范畴。
(五)以融合发展提升生态效益。合理开发生态资源,持续放大‘生态+’效益,推进生态与旅游、文化、农业、林业、能源等多元素融合发展,探索多种生态价值转换模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调度通报、激励约束、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快环境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动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总体推进格局,让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行动。
各位代表!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的长远幸福。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和使命,牢牢把握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历史机遇,努力推动美丽“四新”青原建设、打造“美丽中国”青原样板,以扎实的生态文明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青原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效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预期) | 责任单位 |
一、资源利用 | ||||||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 | 0.543 | 0.518 | 0.495 | 0.473 | 区统计局 |
每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 | 2.130 | 1.788 | 1.446 | 1.425 | 区发改委 区生态环境局 |
每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 144 | 132 | 121 | 115 | 区水利局 |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立方米 | 65 | 59.5 | 51.4 | 47 | 区水利局 |
二、污染防治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万吨 | 0.2328 | 0.2522 | 0.2497 | 0.2472 | 区生态环境局 |
氨氮排放量 | 万吨 | 0.0234 | 0.0269 | 0.0267 | 0.0265 | 区生态环境局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万吨 | 0.5123 | 0.2179 | 0.2179 | 0.2179 | 区生态环境局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万吨 | 0.2699 | 0.3143 | 0.3142 | 0.3141 | 区生态环境局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区城管局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3 | 93.5 | 94 | 95.5 | 区住建局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 | 84 | 100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三、环境质量 | ||||||
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45.9 | 54.25 | 35 | 35以下 | 区生态环境局 |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区水利局 |
地表水水质优良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区水利局 |
四、生态保护 |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 | 立方米/公顷 | 60.7 | 65.8 | 67.7 | 67.7 | 区林业局 |
森林覆盖率 | % | 64.4 | 65.3 | 66.6 | 66.6 | 区林业局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 | 47.2 | 47.2 | 47.3 | 47.4 | 区住建局 |
节能环保支出 (不含重点项目) | 万元 | 2542 | 2962 | 4909 | 5000 | 区财政局 |
流域生态补偿 | 万元 | 773 | 770 | 1055 | 1060 | 区财政局 |
五、增长质量 | ||||||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 | 31.8 | 33.5 | 39.9 | 40 | 区统计局 |
“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 | 个 | 14 | 18 | 21 | 25 | 区农业农村局 |
旅游总收入 | 亿元 | 49.86 | 62.64 | 78.5预计 | 80 | 区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