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青原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视察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  阅读次数:

青原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视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城市工作的重头大事,是城市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城市居民的重大民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提升。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开展4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杨家庄小区、雷家小区、庄塘周家岭小区、天玉临江社区小区、华夏新城、城北安置房、堤前小区等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召开了座谈会。现将视察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自启动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识到位、抢抓机遇,创新举措、科学组织,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态势良好。2018年,全区同步推进棚改项目14个,完成房屋拆除面积33.6万平方米,涉及自然村19个、1116户,棚改项目最多、推进最快、态势最好、氛围最浓,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1.加强领导、强化调度,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三个到位”推进棚改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各项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工作目标、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协调配合到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督查调度到位。实行“一周一报告、每月一调度、两月一督查”,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兑现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进展。

2.统筹安排、合理合规,着力提高棚改工作水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依法征收、阳光操作,努力实现和谐征迁。动员工作深入细致,征迁房屋依法依规,征迁补偿让利于民,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安置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相继推出了异地迁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三种方式,让动迁群众自由选择;且优先考虑就近、就地安置。在安置房建设中,合理控制容积率,把握建设标准,力争把每一个项目都建设成为宜居、温馨的新家园;强化监管、规范操作,确保棚改资金和质量安全,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套住房都能经得起检验。

3.强化奖惩、提升效率,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一方面,责权利分明,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将责任与权利落实到个人,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分明。另一方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干部管理。出台了《青原区2018年度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用规章制度约束干部职工队伍,杜绝消极行为,挖掘工作亮点,充分调动动迁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全力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我区不仅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优化了城市布局,锤炼了干部作风。在财政基础薄弱、改造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区棚改工作在短期内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实属不易。

二、我区城市棚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从视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资金到位难。资金不足制约我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瓶颈。经测算,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总投资35.7亿元,虽然通过银行融资、发行债券、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政府本级投入等多渠道开展筹资资金缺口仍较大。随着未来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成本不断提高,棚户区改造后续资金供应将会更加紧缺。由于我区财政底子薄、基础弱,可用财力不多,且土地收储出让滞后,因此,仅靠政府投入推动棚户区改造恐难以为继同时由于审批、衔接等因素,导致部分棚改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有的项目(如杨家坪)征迁已经结束近一年,有的动迁项目(如机关幼儿园)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但部分群众的拆迁款仍未到位,以致群众意见较大;一些动迁干部的奖励也未及时兑现,影响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征收安置难。一方面,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大部分属城中村改造项目,绝大部分群众不愿意离开生活多年的“故土”,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不高;部分被征收群众害怕补偿标准不一致,存在先签协议吃亏、老实人吃亏、最后拆迁好处多等一系列错误认识,等待观望思想严重一些群众期望值过高,超出政策补偿范围漫天要价个别钉子户不配合征收工作,甚至阻碍征收、抢修强建,严重阻碍项目正常推进另一方面,由于安置房建设滞后,动迁群众从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到入住安置房周期漫长,意见较大。有的项目动迁已经几年,如庄塘村、杨家庄、中村等,群众至今仍在过渡期,情绪极不稳定。

三是开发建设难。一方面,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利润空间不大,开发商兴趣不高,有效引导市场运作难度较大;同时,按照有关政策,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必须净地出让,而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需要大量启动资金,增加了政府成本,土地整理时间较长,安置房规划选址相对滞后,规划方案审批时限较长、环节较多,以致项目开工率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所视察12个项目中,在建项目仅有5个,完成动迁未开工建设项目4个,处于规划阶段仍未实施动迁项目2个。另一方面,城中村动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对发展预留用地的开发建设寄予厚望;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民发展预留用地的开发建设进度极其缓慢,远未达到村民的预期目标要求,给棚改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几点建议

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也是系统工程,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建议区政府在推进过程中,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要加强资金管理,主动纳入人大监督。棚改项目资金要纳入区财政预算,向人大报告,向人民报告。要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独立核算机制,对项目资金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核算、预算用款、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财务资料管理痕迹清晰。要加强棚改项目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适时对棚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棚改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同时,要积极筹措棚改资金。针对中心城区内成熟的地块,要组织专业队伍、专业人士进行推介,加快土地出让步伐,着力筹集棚改资金。

2.要坚持底线思维,用足用好棚改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要守住民生底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制度管理,使棚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群众受益、人民满意。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政策,使这一重大民生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约束机制,做到有奖有罚。既要用活用好区里的奖励、激励政策,激励棚改户积极参与、支持棚改工作,充分调动动迁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也要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鞭策动迁干部攻堡垒、克难点,啃“硬骨头”、拔“钉子户”,使我区棚改工作不断掀起新的高潮。

3.要加强项目建管,确保安全保证质量。充分用好棚户区改造腾的建设用地,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建设的品味和档次。要树立精品意识,在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的基础上,坚持高质量选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因地制宜、综合配套,努力使棚改安置项目建设成为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住宅新区,将棚改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政府放心工程。要保证安全和质量,项目建设做到“三个百分之百”: 即百分之百的设工程标识牌,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挂项目的领导和责任人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百分之百的落实视频远程监控管理,防止项目施工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按环保要求施工,影响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百分之百进行分户验收,确保工程符合上级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确保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