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四新”青原目标和区委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创新实干,担当作为,为推进青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的人大动力和法治建设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注重政治担当,更好发挥人大作用
1.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始终与区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行、行动同步。协助区委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活动,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2.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开展重要活动以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服从区委领导。
3.切实保证区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坚决拥护区委决定,确保区委的主张通过区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意志,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通过区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切实保证区委重大决策和意图在区人大常委会得到贯彻落实。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和完善任前宪法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任后向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
二、注重问题导向,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4.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农业农村振兴发展主题、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听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加强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青原,听取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等情况的报告。
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围绕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工业园区建设,对我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情况和 “一区四园”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关注我区弘扬阳明文化情况,对我区弘扬和发展阳明文化情况开展集中调研活动。
6.持续开展人大评议工作。不断完善评议工作的手段和方式,以“快追赶、补短板、扬优势、强保障”为评议内容,推动政府部门切实转作风、优环境、建设“五型”政府,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争当“人民满意局长”。
7.积极推进法治青原建设。配合省、市人大立法工作,做好市人大关于《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吉安市红色遗存保护条例》审议项目及《吉安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吉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活动。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和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8.强化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2018年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林业生态修复、法院执行工作和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全域旅游发展、公众安全、审计问题整改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执法检查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监督实效。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完善《青原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健全审查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三、注重发扬民主,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0.围绕推进计划执行,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围绕促进依法理财,听取和审议201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如需调整)。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上加强审查监督。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号)文件精神,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索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
四、注重机制创新,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12.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计划的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坚持联系代表制度,提高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的覆盖面,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切实维护代表合法权益。
13.严格落实代表管理、退出和补选机制,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意识。
14.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实行人大代表进站和特定工作安排进站制度,推动区人大代表中的区级领导带头到联络站接待选民、听取意见和报告工作。
15.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和通报机制,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案,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真正使代表建议办理起到推进工作的作用。
五、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6.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党组的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7.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年年都有新亮点、新突破。
18.指导各乡镇、街道人大开展工作。继续推进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指导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做好“八项工作”,即开好两次人代会;抓好“三个进站(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进站、工作安排进站、常委会领导进站);对基层站所开展一次评议工作;对乡镇街道1-2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视察活动;开展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19.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把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把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工作导向,带头参与到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去,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共建、招商帮扶、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我区红色培训机构开展红色培训和研学体验活动,盘活我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助推我区全域旅游发展。在做好中心工作中干实事、做好事,维护群众利益,谋求更大实效和新作为。
20.注重上下联系横向交流。自觉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好各项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积极走出去,引进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