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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  阅读次数:

(2021年12月31日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已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青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迈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根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青原建设进程。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工作制度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反诈骗等领域以及我市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作为党员主题党日学习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重点开展。每年开展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轮训。健全完善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和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并更好发挥其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巩固做实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增强企业管理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抓好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对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开展实时普法。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智慧普法,不断提升我区普法类新媒体的影响力。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分层分类,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和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各地自然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形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红色法治文化集群。大力加强具有青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青原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庐陵文化、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加大法治惠民力度,让社会公民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根据时代精神加以传承运用,讲好“青原法治故事”。

七、健全完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围绕国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治解读和舆论引导。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及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相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全面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