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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1311日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修桢所作的《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践行“五好工作法”,扎实推动“第二次创业”,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着力提升人大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善治区、吉泰走廊跨越式发展支撑区、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