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号)
吉安市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决定任命:
胡正民同志为青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 芳同志为青原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青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