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吉组字〔2020〕131号)要求,现就开好2020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奋力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青原建设成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善治区、吉泰走廊跨越式发展支撑区、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先行区和实现第二次创业“三美、三富、三福”目标贡献人大力量。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22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705会议室召开。
三、参加会议人员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班子中的非党组成员列席。
邀请3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
四、民主生活会主要议程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修桢同志主持,主要有以下五个议程:
1.刘修桢同志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2.刘修桢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对照检查。
3.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按照“一个一个过”的方法,由刘修桢同志带头,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每位同志对照检查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对班子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表态发言。
4.刘修桢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就运用好民主生活会成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起草《2020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月13日前完成)
2.深化学习研讨。安排3天时间学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半天。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二是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三是认真学习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市委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区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1月11日—13日)
3.广泛征求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结合所分管联系的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取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梳理归纳后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组成员本人反馈。(1月16日前完成)
4.开展谈心谈话。刘修桢同志与每位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相互之间谈心,常委会班子成员与人大机关党支部成员谈心谈话。同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批评意见。每位党组成员至少要给其他党组成员提出1条以上有内容、有质量的批评意见。(1月21日前完成)
5.深查突出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要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三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四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市委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区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对照“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方面。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1月17日前完成)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党组成员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6.撰写发言提纲。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个人发言提纲要求自己动手撰写,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修改,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切实查摆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出现。(1月17日前完成)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上,党组成员要对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1月21日前完成)
(二)会后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以及责任科室、责任人,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对整改措施进行分解和细化,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2月10日前完成)
(三)会后总结工作。形成2020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整改清单报区委备案。(2月10日前完成)
中共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