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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青原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30 来源:  阅读次数:

——2023630日在青原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2022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青原区委关于建立青原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吉青发201913)有关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通过对现有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吉安青源发展集团(以下简称“青发集团”)建立健全以产权为基础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发集团已陆续设立13家一级子公司,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07.27亿元,同比增长12.56%,实现区级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破百亿目标;负债总额53.78亿元,负债率50.13%,所有者权益总额53.49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17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系统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共114户,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2.14亿元,较上年增长26.48%(增加了8.84亿元),负债总额3.03亿元,净资产39.11亿元,较上年增长29.79%。

1.单位性质情况。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6.51亿元,占比62.9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63亿元,占比37.08%。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64亿元,占资产总额6.27%;固定资产6.95亿元,占资产总额16.5%;在建工程5亿元,占资产总额11.87%;无形资产0.14亿元,占资产总额0.33%;公共基础设施20.92亿元,占资产总额49.65%;政府储备物资0.12亿元,占资产总额0.28%;其他资产6.37亿元,占资产总额15.1%。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我区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0.48亿元,累计折旧3.53亿元,净值6.95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物5.7亿元,占比82.02%;通用设备0.91亿元,占比13.06%;文物和陈列品6.09万元,占比0.01%;图书档案792.36万元,占比1.1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26亿元,占比3.72%。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按照2022年我区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区土地资源91620.46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564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07%。国有土地中含湿地3.42公顷,耕地323.05公顷,园地125.49公顷,林地8361.48公顷,草地81.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36.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78.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0.38公顷,其他土地111.71公顷。

2.水资源情况。全区境内大小河流3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5条,其中境内主要河流赣江青原段29.7千米,孤江青原段24.5千米,富水河青原段70千米。水库总库容2.25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6.7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96亿立方米,年度用水总量为133亿立方米。全区年平均降雨量1440.2毫米(折合水量13.6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7%。

3.河道砂石资源情况。2022年赣江青原段规划采砂量为213万吨。目前,我区规划有赣江、孤江两条流域采砂区域,根据采砂规划,2022-2026年总储量为617.7万吨,总开采量为529.5万吨,其中赣江芳洲可采区2022-2023年规划采量为426万吨,年度可采量为213万吨;孤江设有3个可采区,2022-2026年规划采量为103.5万吨,年度可采量为20.7万吨。

4.矿产资源情况。全区现有持证矿山8座,按照矿山发证权限来划分,共有省级发证矿山1座(矿泉水),市级发证矿山2座(分别为石灰岩矿和花岗岩矿),县级发证矿山5座(其中砖瓦用页岩矿2座,建筑用砂岩矿2座,砂岩矿1座);按照矿山开采规模来划分,共有大型矿山6座,中型矿山2座,分别分布在富滩镇、富田镇和东固畲族乡(其中大多数矿山集中分布在富滩镇),矿种分别为含锂卤水矿、建筑用砂岩、花岗岩、水泥用石灰岩、砖瓦用页岩、矿泉水,主要以建筑用砂岩为主。

5.林业资源情况。全区林地面积共计91.91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1.48万亩(含市林科所),集体林地70.43万亩。国有林场改革后,原白云山林场、东固采育林场、滩头林场合并为白云山林场,下设东固、滩头分场。国有林场总面积16.75万亩,森林蓄积量91.13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凸显

1.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持续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年来,国资监管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明显增强。一是设立青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授权青发集团作为出资人,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国内外资本、优质项目、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加速向我区聚集,以基金投资推动青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实现产业强区目标。近期,青发集团通过公开遴选选定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母基金管理人,目前双方已签订合伙协议,正在完善基金设立及备案相关程序;二是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一岗一薪、特岗特薪、易岗易薪,破除平均主义;三是组建青原区两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台《吉安市青原区两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两山公司”)组建实施方案》,授权吉安青源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对需集中保护开发或具有良好市场运作前景的山林耕地、河塘水库、红色旅游等资源资产,经摸底、确权、评估后,通过整合提升推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效转化。为高效推进区两山公司组建工作,我区成立了工作专班,目前正在进行公司的注册及设立工作。

2.全力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出台《青原区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成立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并且主动邀请市金融专家服务团对《方案》进行复核,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不断提升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一是将全区文旅资产整合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全区现有的7家区属旅游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持续推进青原区全域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进度,累计审核注入资产40.84亿元,净资产2.5亿元;二是启动青原区智慧停车建设特许经营项目。通过采用公平竞争方式引入青发集团作为特许经营者参与我区停车位运营,有效盘活全区停车位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加强与国有企业合作。推动青发集团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吉安青原南方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精准对接实施青原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与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江西联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我区风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与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吉安市天裕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接实施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天玉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四是探索与民营企业合作。推动青发集团与上市民营企业金地智慧服务集团合作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主要开拓我区及其他县区智能物业管理业务;与民营企业嵘信商贸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主要承接华能井冈山电厂煤炭供应业务;与上市民营企业恒玖时利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建安全教育研学培训基地;五是构建1+2+N”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框架。设立吉安青源控股有限公司,拟全资控股青发集团和区两山公司,采用“产业相近、行业相近、资产相近”的“三近”分配办法,对两家企业下属子公司进行优化整合,明确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今后青发集团侧重开展城市建设和综合运营业务,区两山公司侧重开展生态资源转化和创新金融资本运营业务。

3.建章立制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区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具体化;二是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和法律顾问职能,提升企业管控体系和管控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严格投融资风险管控。出台《关于规范区属融资平台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送审材料的通知》,优化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内控机制,事前做全做细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投资程序合法合规。2022年至今,青发集团新增融资批复27.935亿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四是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建立债务总规模动态管控机制,合理制定债务偿付计划。建立到期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机制,合理控制企业的负债率,确保不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和债券兑付危机,有效降低债务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规范有序

1.强化制度引领,筑牢资产管理基石。出台《青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处置,全面规范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审批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车辆配备标准、购置审批、牌照管理等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青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等方面逐一逐项进行规范,推动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向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迈进。

2.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摸清家底,采取资源整合、资产注入、无偿划转和公开拍卖等方式,不断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规模实力。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各类资产专项盘活。2022年区国资办联合青发集团累计盘活4处闲置资产共计4706.68平方米,盘活资产价值4319.995万元。目前正在推进我区安置房项目闲置社区活动中心资产盘活工作,资产评估面积为12557.47平方米,评估价值4757.54万元。近期,区人大财经委组织财政、文广新旅局、旅游景区管委会和青发集团等相关部门对我区文旅资产进行了调研,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文旅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各类资源专项盘活。拟由区国资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区国有林权资源(国有公益林11.52万亩、商品林13.9万亩)、水面经营权资源(国有小型水库9座,总水面面积6168亩)、光伏资源(村级光伏站81座)、政府投入的充电桩资源(充电桩9个)进行评估定价,并经政府审定后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同时对我区矿产资源和新能源领域等资源、旅游资源,待完善评估或其他价值认定程序后分批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3.严守资产入口关,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一是明确预算编制原则。按照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从严从紧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二是严格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采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预算控制数同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配置”的要求。对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但仍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可共同使用或通过调剂解决的资产,不得重复购置或新增购置;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推进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资产绩效管理机制,科学设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营,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效能;四是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关于国有资产相关业务的工作技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部门及区委、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区属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管理权限仍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行政化管理;二是设立不规范。有的企业在注册设立时没有向区国资办报批,并且新企业与老企业经营业务重合,造成本系统同业竞争;三是空壳企业较多。多数区属国有企业没有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不仅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还存在后续审计风险;四是缺乏考核机制。目前尚未真正建立区属国有企业薪酬考核体系,企业仍然是吃“大锅饭”。

(二)乡镇文旅固定资产登记总量与实际财政投入相差较大。一是少数区属旅游公司资产未列固定资产。例如文山故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东井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公司股东均为个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二是部分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有的在建工程由于手续不全,没有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导致无法结转为固定资产。有的项目资金投入长期滞留在项目指挥部,无人办理资产结转手续;三是乡镇文旅资产底数不清。各乡镇均没有建立文旅资产登记台账,对各自的文旅资产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原属乡镇管理的旅游公司还存在资产账目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区属各企业级别和管理权限,理顺行政管理和企业市场化运营之间的关系,持续打造1+2+N”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框架;二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薪酬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财务制度以及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有关职权制度;三是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运作要求,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体制,强化考核与监督,切实防控基金投资风险,确保高效规范运行;四是统筹做好区两山公司资源转化工作。尽快摸清家底,分类形成全区生态资源资产清单、重点资源资产管控清单、生产产品价值转化项目清单。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授权经营等运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优质项目专业化运营,真正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二)加大审计力度,全方位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一是围绕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推进对各类国有资产配置分布、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强项目谋划,探索审计新思路,全面提升审计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审计全覆盖,助力监督无死角。通过单独开展审计项目,以及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设置专题等方式,逐步拓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三是监督与服务并行。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整改月报、不定期现场整改核查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做好与区人大财经委的联动督查,针对性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青原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