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通过以下任职名单。
决定免去:
张鹏同志的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晓秋同志的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曾少明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德昌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龙兴忠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贵春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钦仁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勇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志伟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