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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1311日吉安市青原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青原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康康所作的《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我区第二次创业,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善治区、吉泰走廊跨越式发展支撑区、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实现“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