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规定,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5年8月对区商务局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评议。
主要评议内容为区商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近三年来在招商引资、市场管理、对外贸易、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方面工作情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工作情况。
为提高评议实效,现设立意见征集邮箱和意见征集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商务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发送至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财经委)。
意见征集邮箱:249604074@qq.com;
意见征集电话:8106020。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