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在青原城区召开,会期2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青原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青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审查青原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青原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4.审查青原区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原区2021年区级预算草案;
5.审议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审议青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审议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9.其他。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