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10月对区交警大队近三年来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评议。
主要评议内容为交通管理,依法履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机关效能、廉政建设等情况。
为提高评议实效,现设立意见征集邮箱和意见征集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区交警大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发送至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意见征集邮箱:270554002@qq.com;
意见征集电话:8106311。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