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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1年度人民满意单位暨2020-2021年度人民满意局长(主任)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2 来源:  阅读次数: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表彰2021年度人民满意单位暨2020-2021年度人民满意局长(主任)的决定

(2022年2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促进区政府及其部门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聚力打造“两城两区”,实现跨越崛起,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决战一百天 进位勇争先”四大攻坚行动,完成本部门单位主责主业等方面内容,对31个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根据评议方案和评议结果,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六个部门(单位)为“2021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结合2020年度评议得分情况,授尹德剑、王珊、邹骏等三位同志“2020-2021年度人民满意局长(主任)”称号。

2022年,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这次受到表彰的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满意局长(主任)为榜样,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加快发展,为全力推动青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青原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