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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2日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康康所作的《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我区实现美丽“四新”青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