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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原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青原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的决议

 (2019年2月22日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志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所作的《关于青原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不断夯实,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绿色经济加快发展,制度创新成效明显。青原区正式获评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青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区进一步打造“美丽中国”青原样板的有力鞭策。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为全面实现小康打基础、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全省、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青原努力推动美丽“四新”青原建设、打造“美丽中国”青原样板,以扎实的生态文明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