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青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阶段分组审议,第三阶段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齐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志强、廖邦烘、李婵媛、刘习德、李志发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议程共有八项:一是集中学习;二是提请人事任免;三是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大景区”提升改造视察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四是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八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艳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郭远忠,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红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洋,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阶段的会议是与会人员分三组对上述报告和议案进行分组酝酿和审议,并就需要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草案)进行讨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艳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郭远忠,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红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洋,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并参与讨论。
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议程共有四项:一是报告分组审议情况;二是审议通过《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三是开展满意度测评,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大景区”提升改造视察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关于落实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通过人事事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艳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琼兰,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红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洋,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