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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6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法院: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兰瑛所作的《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司法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宪法、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公开的各项规定,主动适应“互联网+”司法公开新常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我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公开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的能力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司法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丰富。

为进一步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思想认识。要通过开展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技能交流等活动,积极为我区推进司法公开奠定思想基础。一是要树立司法公开是履行法定义务的理念。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克服“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的错误思维,实现“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的转变。二是要树立司法公开是保障公民诉权的理念。坚持和完善审判权运行全程留痕、全程防控、全程可查,将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要树立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的理念。教育法官更加慎重地行使司法权、更加慎重地对待司法参与人的意见、更加慎重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二)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能力建设。一是要增强技术运用能力。加强对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法院应用、审判流程管理、便民自助查询、高清数字法庭、网络庭审直播、案件质效评估等办案办公软件建设,提升公开效果。二是要增强司法宣传能力。加强对司法信息的撰写、录入、上传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用户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信息传播技术,实现司法信息零距离发布、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三是要增强舆情把控能力。加强跟踪、收集、汇总、分析网络舆情的能力,及时将有关批评和建议内容反映给案件承办部门,形成倒逼机制,促进裁判文书质量和司法公开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司法公开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以及奖惩激励制度,将司法公开纳入每位干警的绩效考核内容。二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管理运行机制。细化目标任务与部门职责,形成硬件设备完善、软件运行顺畅、资源共享互通的管理模式。在资金、设施、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司法公开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有效的内部协调机制,提升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健全民意收集转化体系。完善外部监督和公众批评的反馈和整改、公众舆论和情绪的分析和应对机制,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充分挖掘和利用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平台以及办公办案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存储的海量司法信息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对司法数据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加强对现有司法信息资源的研究利用,既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法制热点等问题的公开,又努力实现将公开重心从审判流程、裁判结果等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全面公开的转化,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时效性,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以上审议意见,请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018年5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