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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2日在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康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坚决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实干,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细化和落实服务保障措施,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强化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5件6人,为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发生在项目审批、监管等环节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犯罪,协同区监察委办理受贿案3件5人,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厉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依法对涉案金额达8.4亿元的吉安市德键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某等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同时,我们在办理企业违法犯罪案件时,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又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努力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系列部署要求,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报告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设立派驻水利局检察室,与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四大景区生态旅游巡回检察室共同构建起“派驻+巡回”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共提起公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8件10人。生态检察工作成效获得区委肯定,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区委编撰的《作风建设进行时》一书作为“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正面典型案例。

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在全市率先建成集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受理、律师接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精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26个,以乡村宣传栏、公告栏为载体宣传检察职能,发放案例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万余份。依托“法治服务员”工作机制,全院干警分片对接宣传走访,做到区域内村组、社区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每周定期发送短信宣传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我院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继续排名全省前列。

二、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平安青原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件2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6人,同比上升17.7%;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1件357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336人,同比上升15.5%。积极参与“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提起公诉涉“黄赌毒”犯罪案件51件85人。持续打击群众高度关注的“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准逮捕76人,提起公诉107。依法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8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密切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积极投入专项斗争,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14人,提起公诉4件14人。选派1名检察官参与办理全市首例涉黑案件。

深化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35批115人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救助与扶贫济困有效融合,积极解决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程序和制度,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件13人。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依法对一起量刑畸轻的强制猥亵幼女案提起抗诉。深化“检校共建”机制,6名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有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在法律监督中促进公平正义,全力深耕检察主责主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树立法律监督刚性,追求双赢、共赢和多赢的工作格局,努力在法治青原建设中体现检察价值。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关闭污染环境的生猪养殖场2个,责令当事人及家属清理建筑垃圾50多吨,恢复基本农田11.82亩;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偿被告补植复绿费用19510元;针对富滩镇肖家页岩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情况,督促自然资源部门争取资金349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加大刑事和民事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58人、不起诉19人,提起抗诉3件,已获改判1件。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12人,监督撤案2件2人,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4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1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如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物业公司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情形,遂督促劳动人事部门依法履职,被拖欠的24名员工工资及时得到偿付。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刑事执行专项监督,发现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8人。认真贯彻人权保障司法理念,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发现并监督纠正2件在押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案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15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四、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潜能活力,全力落实司法改革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坚持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成转隶的同时积极探索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组建了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完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在办案中发现区税务部门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移送区监察委立案调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决定逮捕3件5人,提起公诉3件5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稳步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内设机构整合、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严格落实新型办案机制,设立独立检察官团队和专业化办案组,实行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突出亲历性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各类案件49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现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专业化办案组办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依法办理了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仅用时7天,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质能力,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获得省、市、区表彰14人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抓实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队伍“零违纪”。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健全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常态化联络机制,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市、区人大分别对我院行政审判监督和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调研和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代表委员的有力监督推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托以案件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为主体的检务公开网络,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3条、法律文书171份, 程序性案件公开434件,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100%,发布检察信息170

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组织参加远程培训、专题论坛和专家研讨等活动27次,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31人次,1名干警参加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荣获业务标兵称号,为全市唯一。加信息宣传和检察调研,共发表市级以上信息宣传190篇,列全市第一方阵,一篇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年会获奖。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仍较为薄弱;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有待完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配备不足问题客观存在;三是面对新时期“智慧检务”要求,检察信息化发展仍相对滞后。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协调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高水平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美丽“四新”青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改革发展大局方面体现新担当。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聚焦区委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积极作为,创新方法举措,依法尽职尽责,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方面推出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投入平安青原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使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更加充实。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化司法责任制方面寻求新突破。协调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配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逐步解决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实现改革的系统集成、整体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合纪委监委完善惩治职务犯罪衔接机制。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方面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奋力创造美丽“四新”青原建设的新业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