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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区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85月至6月,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2017年以来全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先后听取了区教体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监局、交警大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听取了新圩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基层干部对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建议,并深入到天立小学、十三中、新圩中心小学、城区路口、交警新圩和天玉中队、青原交警大队等单位实地查看,观看了青原交警制作的相关工作宣传片,全面掌握了全区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齐抓共管体系初步形成。区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区交警大队、文明办、教体、交通、司法、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宣传合力和浓厚氛围。区教体局把交通安全作为学校头等大事来抓,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新圩中心小学通过各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如在学校内画道路标志标线让学生从小认知和遵守,通过“小手”拉“大手”让更多的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成功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区城建局加大了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将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建设纳入道路建设,在城市道路改造建设过程中同时配套建设23处红绿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设施;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在正气路、东井冈路的一些重要路口路段设置了安全护栏,定期与不定期对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的花木进行修剪,防止花木过高阻挡行人和车辆通行视线而引发交通事故;及时抢修故障路灯增加城市道路光亮度等。区交通运输局出动人员164人次,先后对全区县乡村道,渡口渡船和在建交通工程进行了53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出隐患68处;对临水、临崖路段、校园周边路段和校车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治,设置安全警示、隔离墩、标识标线、减速带等安保设施,共增设更换各类标志共计60块,修复歪斜标志120多块;清理水毁塌方1000余方,清理路肩4200平米;路面清扫500公里,修复坑槽沉陷500余平米,确保了行人和行车安全。区安监局协调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到辖区公路、运输企业督查及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以约谈、督办的方式督促整改,促使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区市监局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机动车产品监督检查;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了电动车市场整治活动。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安监局等部门加强路面管控,联合市运管处直属二所、市青原治超站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65人次,检测车辆16946辆,使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基本形成交通“大安全”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区交警带队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举办交通安全课、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播放警示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制作了以“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重视故应急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依托农村宣传栏及大喇叭工程,组织民警深入到农村,将《道路交通安全法》送进千家万户;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平台,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等,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其他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QQ、手机报等新媒介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广大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得到提升。对执法人员开展了专项教育和大练兵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完善。我区城市道路基本框架为“四纵十四横”和一些背街小巷。2017年,打通了胡铨路,对正气路、科教路进行了全面改造,在改造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了红绿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设施;近一年来,完成16个大中型公路项目13公里,处置安全隐患34.4公里。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个、7.2公里。区交警大队、天玉中队,分别建成交通指挥中心,实现了智能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在重要路段加设减速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安全隐患路段逐步减少,提高了安全通行能力。

(四)管控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在全国文明城创建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志愿者交通岗,和青原交警一道宣传规范劝导违反交规群众,使我区城区群众普遍知晓交通规则,我区文明行车有较大提升。区交警大队常年开展车辆源头治理,对客货运等车辆重点管控,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实行教育、引导与处罚相结合,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严把车辆检验关口、驾驶人考试关口、重点驾驶人教育关口以及重点车辆上路关口,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的态势。 2017年以来,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0982起,其中现场纠违总数为85039起,电子警察抓拍107660起;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26起,超速行驶9283起,无证驾驶458起。根据执法检查组了解掌握的情况,交通违法行为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但今年1-5月死亡人数有较大增加,已死亡人数27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有待提高,尤其是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差,普遍存在交通违法现象,交通事故较多。城区占道经营、违章停车、随意停靠、调头、抢道行驶等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残疾车等非法营运屡禁不止,行人过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待完善。城区交通路网功能建设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个别路口事故频发(如105国道与青东公路交接口),交通安全隐患大。公共停车场建设速度慢,中心城区范围没有公共停车场,部分开发的商品房未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城区停车难等制约规范管理。今年来,区交警大队共排查出213处道路危险路段未设立警示标牌、标志、标线、护栏及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农村道交口绿化树遮挡视线和没有减速带,安全隐患大。农村道路没有同步建设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监控设施不完善。

(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区交警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执法管理缺乏合力,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执法不能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存在着时紧时松现象,“三超”治理未形成常态化。三轮车、四轮车电动车无牌无保险违规上路,尤其在农村学校,有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残疾车接送学生的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道路交通执法警力严重不足。交警部门正式警察少、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区交警大队在岗民警49人,职工6人,辅警133人,管理着辖区22万交通参与人、104104辆机动车、88759名机动车驾驶人。面对驾驶人、车辆、道路不断扩充增多的形势,明显警力不足。虽然辅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的不足,但由于其不具有执法资格,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的现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上下功夫。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坚持2017年创全国文明城的做法,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教活动,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要把农村群众、司机驾驶员、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区教体局要在全区学校推广新圩中心小学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做法,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区交警大队要依法公开曝光和处置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让群众和驾驶人员知法守法、敬畏法律,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强化道路交通规划,在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在城乡建设过程与制定道路交通、商业场所、大型建筑规划时,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机制,广泛征求交警意见并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和综合规划,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凡没有规划解决停车问题,区城建局不得批准开工建设。要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加快建成青原大道东侧、文天祥大道南侧机动车泊位及市中医院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合理科学规划路边停车泊位,解决乱停乱放导致交通拥堵问题;逐步建立停车信息查询智能管理系统。合理配置规划智能拍照监控系统和红绿灯,尽快完善梅苑小区十字路口改建,治理交通隐患;加快新建和改建水运一路、东井冈路、公略路、坪田路、赣江大道、新干路,火车站北通道,并将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建设纳入道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三)着力防患于未然,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上下功夫。2018年,区交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在全区城乡范围内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13处,其中,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管辖范围内的国道和省道87处,区人大常委会将去函市公路局直属分局,提出执法检查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属区内管辖的范围内的隐患126处,区政府要按职责要求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尽快予以整改;区交通运输局、城建局要在12月底前完善全区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区人大常委会将跟踪问效道路安全设施整改情况。

(四)坚持监管整治并重,在从严执法和优化道路环境上下功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建立交通隐患治理机制;推行由交警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施策,采取有力措施治理上下班、上下课交通拥堵问题;区交警要加大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加强护学岗警力安排。要从严执法,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一是治好秩序,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车、罐装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严格实行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测和审验;二是治好环境,对黄标车、撒漏车和超载车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整治;三是继续抓好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对逾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依法公开曝光。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密切配合,建立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队伍,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五)加强交管队伍建设,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正式警力不足问题建议上级高度重视,创造有利条件,逐步予以解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信息化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逐步推广扩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面,实现对农村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的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交警部门要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向镇村道路推进延伸,整合各方资源,建设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联互通的农村道路网格化勤务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科技强警。建立城乡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综合指挥、勤务调度、应急处置、交通引导、实时监控为一体的智能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实现对城镇道路交通的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