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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区政府组成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表彰区政府组成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24个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着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根据青原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区发改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等单位为“区政府组成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再创佳绩。全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美丽“四新”青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