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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阅读次数: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19年2月22日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原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兰瑛所作的《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我区实现美丽“四新”青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