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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25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对《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8月6日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能专题研究,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逐条整改。从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态度认真,措施有力,回应了审计查出的每一个问题。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能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拓展审计领域,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提交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完整、详实,逐条逐项反映了整改情况。

会议指出,虽然整改报告和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值得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对问题整改的认识还不到位,讲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多,深究领导自身法纪意识不强、监管责任缺失少;二是问题整改讲客观原因特殊性影响多,在主观上找问题查原因少;三是问题整改讲如何整改多,对屡审屡犯,追责问责个人少。

会议建议,一是各有关被审计部门要继续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持续跟踪目前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处理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有法治思维,做到财经法纪常记于心,依法理财常伴于行。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二是要建立健全审计与纪委监委的线索移送与协查、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机制,对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要严肃追责,以严肃的纪律保证财经秩序的规范有序。三是审计部门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被审计单位规避问题,减少因上级审计调走资金,努力提高审计报告的公信力,树立审计部门的权威性。特别要帮助各部门破解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帮助部门解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和“明知不能为而不得不为”的情况,从制度建设、源头管理上提出一些好的守法遵纪的举措。四是区政府要建立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21